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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通知

按照省旅游局《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通知》(赣旅人教字[2007]6号)和宜市旅综字(2007)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07年我县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党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旅游行业职业道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没有患有传染性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国公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07年8月1日-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地  点:万载县旅游局办公室

3、地  址:县城宝塔路老电力公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张芜

2、联系电话: 7100139

    四、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首先要认真填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的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待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审核并盖章。

2、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体检内容必须涵盖皮肤、肝功能、乙肝六项和胸透四项体检项目)。

3、报名人员在交纳《报名表》时必须在表格上贴4张同底1寸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注:含表上贴的1张)。

4、交纳所需的考务费。

5、申请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中注明要求报考的语种,同时必须提交本人已取得的《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在外省获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在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考生,必须凭导游人员资格证原件参加我省的《导游服务能力》考试(面试)。

7、参加加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凭证书发放地所属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办理或已注销导游证的证明,领取新的导游资格证书。

万载县旅游局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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